部门各科教师:
根据《课程重修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长文职院发〔2023〕64号)相关规定,现将本学期课程重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重修课程范围
2023级在读学生在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因补考不及格或缺考等原因未通过的必修课程、限选课程,且在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有开设的课程(详见附件1)。
二、重修安排及流程
1.申请参加重修的学生需本人填写《学生重修申请表》(见附件2),按流程办理审核手续。
2.经审批同意的学生,由开课部门指定重修辅导教师进行自学重修,辅导员监督。
3.学期末,辅导教师按照课程标准对学生进行考核。
三、注意事项
(一)因本学期重修的学生较少及课程冲突,本学期重修均采用自学重修的方式进行。
(二)请相关开课教研室高度重视,严格要求学生,开展好本学期重修工作。重修课时纳入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量,于期末统一核算。
附件1:《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课程学生名单》
附件2:《课程重修申请表》